2013 年電器能效法規制定 - 邀請參加 – CEC 要求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其針對下列電子產品的考量標準,測試程序、標章要求以及其他效率措施:電腦、顯示器、遊戲主機、機上盒 (包括網路設備) 和照明 (LED、可調光電子安定器)。
如需詳細資訊:
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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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音訊和視訊設備 |
消費性音訊和視訊設備標準
電器類型 |
生效日期 |
最大功耗 (W) |
小型音訊產品 |
2007 年 1 月 1 日 |
在音訊設備被動待機模式下,不具永久時鐘顯示的產品為 2 W
在音訊設備被動待機模式下,具有永久時鐘顯示的產品為 4 W |
數位通用光碟播放器和數位通用光碟錄影機 |
2006 年 1 月 1 日 |
在音訊設備被動待機模式下為 3 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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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議的電腦和顯示器標準 |
目前正在制定針對電腦和顯示器的最低能效要求。如需詳細資訊,請按一下這裡。 |
外部電源供應器 |
電源供應器標準
2008 年 7 月 1 日生效 (針對用於筆記型電腦、行動和無線電話、平板電腦、印表機、掃描器、數位相機和其他應用的外部電源供應器)
標示輸出功率 (W) |
工作模式中的最低效率* |
小於 1 W |
0.5 * 標示輸出功率 |
1 W 至 51 W (含) |
0.09 * Ln (標示輸出功率) + 0.5 |
大於 51 W |
0.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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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無負載能源消耗 |
任何輸出功率 |
0.5 W |
*Ln (標示輸出功率) = 標示輸出功率 (以瓦為單位) 的自然對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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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白熾燈 |
國家管制型常用白熾燈標準 - 第 1 階段
額定流明範圍 |
最大額定瓦數 |
最小額定壽命 |
加州擬議生效日期 |
1490-2600 流明 |
72 W |
1000 小時 |
2011 年 1 月 1 日 |
1050-1489 流明 |
53 W |
1000 小時 |
2012 年 1 月 1 日 |
750-1049 流明 |
43 W |
1000 小時 |
2013 年 1 月 1 日 |
310-749 流明 |
29 W |
1000 小時 |
2013 年 1 月 1 日 |
國家管制型常用燈具標準 - 第 2 階段
流明範圍 |
燈具最低效率 |
最小額定壽命 |
加州擬議生效日期 |
全部 |
每瓦 45 流明 |
1000 小時 |
2018 年 1 月 1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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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電池充電系統 |
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製造的大型電池充電系統應符合下表中的效能限制:
大型電池充電系統標準
效能參數 |
標準 |
充電迴線係數 (CRF) |
放電深度達 100%、80% |
CRF 小於或等於 1.10 |
放電深度達 40% |
CRF 小於或等於 1.15 |
功率轉換效率 |
大於或等於 89% |
功率因數 (PF) |
≥ 0.90 |
維護模式功率 (Eb = 測試之電池的電池容量) |
小於或等於 10 + 0.0012Eb |
非電池模式功率 |
小於或等於 10 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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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電池充電系統 |
2013 年 2 月 1 日生效,針對不屬於 USB 充電系統且電池容量不低於 20 瓦時的消費性產品。 2014 年 2 月 1 日生效,針對屬於 USB 充電系統的消費性產品。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,針對非消費性產品。
小型電池充電系統標準
效能參數 |
標準 |
最長 24 小時充電和維護能源 (Wh)
(Eb = 連接埠所有電池的容量以及 N = 充電器連接埠數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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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Eb 為 25 Wh 或更低:16 x N |
若 Eb 高於 2.5 Wh 且低於或等於 100 Wh:12 x N=1.6Eb |
若 Eb 高於 100 Wh 且低於或等於 1000 Wh:22 x N=1.5Eb |
若 Eb 高於 1000 Wh:36.4 x N=1.486Eb |
維護模式功率和非電池模式功率 (W)
(Eb = 連接埠所有電池的容量以及 N = 充電器連接埠數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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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護模式功率和非電池模式功率的總和必須低於或等於:1x N+0.0021xE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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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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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標準
生效日期 |
螢幕尺寸
(面積 A,單位:
平方英吋) |
最大電視
被動待機
模式功耗
(瓦) |
最大開機
模式功耗
(P,單位:瓦) |
最低
功率因數
(PF) (P 大於或等於 100W) |
2013 年 1 月 1 日 |
A 小於或等於 1400 |
1 W |
P 小於或等於 0.12 × A + 25 |
0.9 |
資料來源: 加州能源委員會 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)
此外,自第 1 階段生效日開始,在加州製造和銷售的電視均須符合以下 CEC 要求:
- 所選輸入模式下,無視訊及/或音訊輸入持續最多 15 分鐘後,自動進入待機 (被動或工作) 模式
- 使用遙控器或機上按鈕/切換開關關機後,進入被動待機模式
- 在「家用」模式下或原廠預設模式下,最高亮度不低於「商用」(retail) 模式或可選最亮預設模式最高亮度的 6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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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性優質 LED 照明規格 |
CEC 針對採用消費者退稅計畫的公用事業設立了最低品質要求。 2012 年工作人員報告中的志願性要求將於 2014 年 1 月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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